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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24人校车装39名学生 司机被判拘役一个月

2016-05-23 06:30:02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校车超载逾六成 司机获刑

房山某打工子弟学校的校车司机魏某,开着校车接送学生时,被民警查出严重超载,超载率高达66.67%。日前魏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老司机驾车超载被抓

年逾六旬的魏某是个有着多年驾龄的老司机,退休后应聘到房山区一打工子弟小学担任校车驾驶员。今年4月26日早6时许,魏某照常开着校车接送学生,由北向南行驶至房山区拱辰大街北关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被查获时,这辆额定载客24人的客车上,竟载有39名学生,算上负责接送的老师,车上一共有40名乘客。

由于座位不够,学生们或两人挤坐在一个座位上,或一个抱着另一个。经核实,该车超过额定乘员的66.67%,属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魏某因触犯刑法,被当场控制。学生们由交警帮忙联系其他车辆送到学校。

  严重超载拘役一个月

刚被抓获时,魏某颇感冤枉,认为自己只是超载,顶多扣分罚款,没想到竟然触犯了刑法。而当民警为其进行了法制教育后,魏某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公诉机关认为,魏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魏某一个月以上二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庭审中,魏某对检察院所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魏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魏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释法

  校车司机严重超载涉刑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意味着,危险驾驶罪不再局限于醉驾及追逐竞驶,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载的也在此列。”法官说,魏某驾驶的车辆为校车,所载人数超过额定乘员的66.67%,属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故符合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要件,结合主观方面等因素,法院判定其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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