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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称穿便装劝架被砍伤腿 质疑派出所压案不查(1)

2016-05-10 09:11:17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质疑派出所“压案不查、查案不立”

民警被砍伤腿

涉事民警

5月3日,洋县公安局一名民警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实名举报的帖子,称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在查办一起案件过程中压案不查,查案不立,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逍遥法外。虽然帖子很快被删除,但随后又在其他多个网站流传。洋县公安局随后在网上回复:“部分帖文严重失实。”

劝架期间左腿被砍伤

据了解,发帖人叫张小勤,男,29岁,是洋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一中队正式民警。

张小勤在帖子中称,今年1月18日22时许,他在下班回家途中,步行至洋县商都商城东门处,遇到黄安镇何家村的邓某(之前张小勤在黄安派出所工作时相识)。张小勤回家后,到23时许,邓某的妹妹和KTV包间内朋友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引起打架,致使包间内物品损坏,邓某打电话让张小勤前去处置。张小勤表示,因为种种原因,他就穿便装去了现场。

张小勤称,当时他到现场后,包间内一些物品已经被损坏,他随即对双方进行劝解。但是在下楼时,他看到有人手持刀具和垒球棒往楼上冲,他将跑在后面的小伙抓住后夺走了手里的垒球棒扔掉,为防止事态扩大,他上楼劝挡住手持刀具的苏某,在此过程中,苏某拔出刀朝他砍去,张小勤躲闪过程中被道沿绊倒,倒地瞬间左腿被砍中。随后他爬起来一口气跑到巡警大队值班室报警,他本人被同事送洋县县医院救治。

5月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洋县见到了张小勤,其左腿小腿上明显能看到有一道伤痕。“我被送到医院后,缝了6针,直到春节前才出院回家休养。”

  “一个月前写好帖子没发”住院期间收到“医疗费”

张小勤表示,自己被砍伤后入院第3天,有以前工作过地方的熟人找到他,商谈与砍伤他的人进行和解,希望给他一些经济补偿,不要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次协商并未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当时我还在医院,也不知道伤情会有多严重。但既然他们来谈,那我就随便报了一个数字。”张小勤说,“可能我报得多了,他们觉得不好接受,后来他们也就没有和我再详细谈了。”

张小勤表示,入院治疗期间,洋州派出所还有两位民警来医院做询问笔录,后来还送来了3000元人民币,说是对方支付的医疗费。“后来,洋州派出所一位民警让我和对方协商,争取让对方多给些经济补偿。后来,有熟人做中间人表示不算医疗费,再给我30000元了事,我不同意,后来我申请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张小勤说。

经洋州派出所委托,汉中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最终鉴定张小勤的伤情为:轻伤二级,为十级伤残。“被砍当天报的案,按照程序,无论伤情如何,派出所都应该立案,并且给我出立案回执,但一直没有给。后来和对方协商未果,我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定为轻伤,按照法律规定是应当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也必须立刑事案件。但派出所一直没有立案。”张小勤表示,因为事情一直没有进展,他就于一个月前写好这份材料,“但我一直也没有发,就是想等一个处理结果。后来我母亲还专门找到了局领导,得到答复称会处理好这件事。后来又过了一周还是没结果,我当时有些冲动,就把这个发到网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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