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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感情纠纷将妻打晕放到铁轨上让火车轧死(1)

2016-05-08 01:33:47  综合    参与评论()人

承德新闻网5月6日讯(记者陈健 通讯员张海龙 山海国 王新伊)清明节过后,凌晨的空气中还飘荡着祭奠的气息。夜,深不见底,一列火车像往常一样穿过静谧村庄,突然尖锐的刹车声响起,刺破了暗夜,染红了铁轨两侧。

4月5日晚,民警交流信息线索,分析案情.png

4月5日晚,民警交流信息线索,分析案情

 女子“卧轨”

隆化县公安局接到求助的时候,是2016年4月5日早上8:00,通辽铁路公安处四合永铁路派出所称北京至通辽方向列车于凌晨2:30在行驶至张三营镇附近时撞亡一人,请求隆化县公安局法医协助出具尸检报告,以便处理善后事宜。

刑警大队长刘国飞接到求助后,派副大队长刘建新、法医刘功海、陈卫东前往现场勘查。9:40左右,三人到达现场,对死者进行了尸检,初步得出结论:死者为一女子,年龄在25-30岁间,体态较瘦,颈后部有一颗0.7*0.5cm大小的黑痣,无其它明显体貌特征。死亡时身穿黑色外衣、黑色裤子,死亡时间与列车经过时间吻合,符合活体撞击特征,基本认定为事故死亡。也就是说,经过尸检可以认定这是一起火车撞人致死事故,按照火车事故的处理标准,责任不在于火车一方的,待尸检报告形成后,由铁路方面象征性补偿。

如果民警没有多年的公安工作经验,这次任务可能就这样尘埃落定了。死者家属得到象征性补偿,民警继续投入其它工作,此事如同在火车旅程中发生过的许多故事一样,不久就烟消云散,再不会有人提及。

4月6日上午,隆化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郝岩(右)、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广文(左)到案发现场分析研判。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建新(中)进行讲解。.png

4月6日上午,隆化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郝岩(右)、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广文(左)

到案发现场分析研判。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建新(中)进行讲解。

寻找丢失的鞋

可是,心细如发的民警却没有忽略一个细节:在事故现场附近,并没有发现死者的鞋。那么,是死者已经沿铁路走了很久,将鞋走丢了?还是她压根就没有穿鞋?事发处位于隆化县乡村,铁路两侧都是耕地,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袜子上为何没有土?死者是如何走到铁轨上的?疑问没有被解开,民警不敢妄下结论。他们以事发地为中心,向铁路两端辐射,寻找丢失的鞋。

4月5日下午,民警从铁路派出所得到信息,有案发地周边村民到车站要求认尸。3位民警参与了认尸过程,通过与前来认尸的周某攀谈,得到三条有价值线索。一是周某儿媳曹某已失踪5天,体态偏瘦,颈后部有一颗0.7*0.5cm大小的黑痣,与死者情况吻合,可以认定死者即为曹某;二是曹某没有精神病、抑郁症及其它自杀动因;三是曹某惯于离家出走,曾与张三营镇张某关系密切,去年被丈夫胡某在张某家找到,当时三人因争执报警。了解这些后,民警开始怀疑此事并非一起简单的卧轨自杀事故,而是一桩刑事案件。

根据曹某与张某关系密切、张某家离事发现场特别近以及找不到曹某的鞋等一系列因素,刘建新等3名民警分析认为张某具有一定的杀害曹某的嫌疑。他们一边向大队长刘国飞汇报,一边到张三营中心派出所,要求协助控制张某。为掌握更多情况,张三营中心派出所民警宗静波、姜宏伟翻开2015年的出警记录,找到相关记载,确定曹某确实曾与张某同居,后被胡某找到,发生争执,并发现另一个周某没有提及的隐情:周某的儿子、曹某的丈夫胡某有家庭暴力行为,并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也就是说,从以往行为看,胡某也具备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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