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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奔波近两年为蒙冤哥哥脱罪(2)

2016-05-01 02:33: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参与评论()人

至此,该案在一审时被认为“证据确凿”。2015年9月6日,榕城区法院一审认定阿海构成抢劫罪,鉴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减轻处罚,遂对阿海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阿海不服上诉。

求正名:

16岁妹妹只身赴穗

尽管法院认为“证据确凿”,但当时仅16岁的阿茹坚信,哥哥不可能参与抢劫。她不但为哥哥请律师、联系相关证人出庭,而且还独自跑到广州求助。

阿茹回忆,2010年事发时,哥哥阿海还在揭阳渔湖一个电机厂打工,当他听说两个朋友被抓后,还专门回了一趟家,“如果真的参与抢劫,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阿茹说,就算后来外界传言他参与抢劫,他依然敢于专门回老家办无罪证明,“他还因为该不该躲起来跟我爸吵了一架,他说我没做就是没做,为什么要躲起来。”正是哥哥的坦荡,让阿茹坚信哥哥是清白的。

2014年中秋前,还在汕头上班的阿茹,得知哥哥被抓后立刻辞职回家。心急如焚的她第一时间为哥哥请了一个揭阳律师,并四处奔走请相关证人为哥哥出庭作证,但收效甚微。事情朝着不利于阿海的方向发展,就连揭阳的律师也劝阿海认罪争取轻判,被阿海回绝。

“哥哥都不放弃,我怎么能放弃呢?”阿茹决定到广州另请律师。亲戚朋友争相劝说阿茹放弃请律师的念头,可都丝毫动摇不了阿茹:“我心想,罪名是一辈子的事,我一定要替哥哥申冤!”去哪里筹集相应费用呢?阿茹想到了自己在广州的老板,在她的请求下,老板答应先借她几万元,律师也被阿茹替哥申冤的精神打动。就这样,在各方帮助下,阿茹请到了新的代理律师霍永基。

终反转:

因证据不足撤回指控

在阿茹的努力下,事情终于迎来转机。

2015年11月23日,揭阳市中院在收到阿海的上诉状后,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而在重审过程中,榕城区检察院认为,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认定阿海的犯罪事实不清,不起诉。2016年2月26日,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当天,阿海被释放了。

阿海的辩护律师霍永基就该案件接受采访时表示,公诉机关在指控阿海构成抢劫罪的主要证据就是所谓的“同案人”涂某、何某的供述,但由于涂某供述时不满17岁,何某当时则还不满15岁,均属于未成年人。侦查机关在讯问时没有通知这两人的监护人到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当地警方在侦查该起案件时,并未在案发现场发现阿海留下的任何痕迹,案件中除了涂某和何某的供述外并无其他同案人的供述,因此霍永基认为仅凭涂某和何某两人“有瑕疵”的供述,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被关押了500多天后,阿海和辩护律师向榕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昨日该案在揭阳榕城区法院开庭听证。阿海的辩护律师霍永基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向阿海支付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约合44万元。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感悟:

家人最值得珍惜

与哥哥团聚是什么感觉?阿茹说,今年2月26日下午3点多,在家看电视的她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可以接哥哥回家了。“我当时高兴得都跳了起来,马上跑去告诉爸妈。”阿茹说,当她见到哥哥的那一刻,她觉得一切都值得。

阿茹说,其实小时候他们兄妹俩还经常吵架,但直到外出工作后才发现,只有家人才是对你最好、最值得珍惜的人。所以在阿茹看来,既然哥哥是被冤枉的,就一定要替哥哥申冤,花多少钱都值得,“只要有一点希望就一定要争取,钱没有可以赚”。

和活泼的妹妹相比,阿海则显得内敛很多。他对自己过去所遭受的一切仍愤愤不平:“如果我参与了抢劫,为什么涂某跟何某被抓后,我还一直在揭阳照常上班,甚至可以去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一直也没有对我采取任何措施?”

谈到妹妹为他所做的一切时,阿海的眼里微微泛红:“很感谢妹妹对我的信任,一直坚信我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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