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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打工被杀 父亲等赔款10年不回家:等不到有孙子(1)

2016-04-17 04:29:2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张道平生活在西堤头村一个不足十平米的阴暗小屋子里,在这里他跟自己的孙子度过了十年,墙上挂满了孙子张远远的奖状。

平时张道平跟孙子的午饭就是馒头咸菜,过年才吃上鱼肉,回家成本太高,十年来只有在2013年回过一次河南老家。

现在张道平把收来的垃圾围成了一个小院,一块薄薄的铁皮就是自己的大门,每次出门都会锁起来,前年自己和孙子采了六天棉花挣得的五百块钱被人盗走。

家里最值钱的就是电视机了。13岁的张远远身高已经有一米七,因为没有户口,小学毕业后,张远远可能不得不回老家读初中。

“我要等到全部赔偿,接回尸体,才回老家。”张道平说,“即使在我有生之年等不到,我还有孙子,让他等。”

杀死儿子的凶手家离张道平住的地方不到四百米远,每天门都上有两把锁。

原标题:等不来的赔偿回不去的故乡

十年前的一天,张道平的平静生活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凶杀案打破。儿子张玉明在一场凶杀案中丧生后,本是随儿子在天津养病的张道平,决定留在天津要赔偿,让儿子入土为安。

这个简单的愿望,等了十年,仍未实现。至今,76岁的他不知道尽头在哪里。甚至他会怀疑,能否在有生之年实现心愿,回到河南老家。

变故:儿亡妻逝家散

变故始于2006 年10 月26日。张玉明和几位同在天津打工的河南老乡喝酒聚会。酒后,双方产生争执,张玉明被老乡周俊红捅了一刀,送医后不治身亡。

当天夜里,周俊红谎称死者亲属,将张玉明的尸体从医院太平间骗出,运至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渠口乡郊区的一处玉米地中焚尸。警方发现时,尸体表面皮肤已经烧焦炭化。

2007年2月3日,周俊红被抓获归案。2007年11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凶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附带民事赔偿235207.30元。结案后警方将张玉明的尸体送至香河县殡仪馆。

对张道平来说,噩梦才刚刚开始。

儿子死后,2008 年春节前夕,儿媳妇拿走了对方先期赔付的7 万元人民币,带着大女儿改嫁。留下当时只有3 岁的孙子和2 岁的孙女给张道平照顾。张道平的老伴也在当年因悲伤过度去世。

2008年4月,张道平和几位亲人尝试去香河县殡仪馆接回儿子的尸体,被告知尸体已经被埋,要缴纳11000元,才能帮忙挖出尸体并火化。这笔钱,对庄稼人张道平来说,是天文数字。

张道平决定留在天津,等赔偿到位。但对方经济能力有限,法院强制执行几次,也无法完整赔付法院判定的23万多元的赔偿。直到2013年,对方又勉强赔给张道平近五万元。

张道平执拗地认为,只有拿到全额赔偿的那天,才是他重新去殡仪馆接回儿子的日子。

时隔八年,今年的4月12日,张道平拨通了香河县殡仪馆的电话,询问儿子尸体的情况。两位工作人员分别查询后告知,时间太久远,查询了2006年至今的记录,未找到一条关于“张玉明”的记录,也不清楚当年“张玉明”埋葬的情况。张道平有些无奈,他已经不记得殡仪馆当年的经手人,唯一还能证明儿子尸体在香河殡仪馆的证据是,2008年4月香河县公安刑警大队开具的一份以“香河县殡仪馆”为抬头的接尸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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