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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步司机将乘客打骨折 自称生意失败心情不好

2016-04-15 03:43:54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4月14日,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了解到,袁同学2月27日使用优步叫车软件,在东四环南路叫上一辆优步车,行驶途中双方发生争执,在袁同学下车后司机追下车殴打袁同学,致使其眼部受伤,同仁医院出具诊断结果显示为左眼眼眶骨折。朝阳警方表示,司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来京第一天乘车遭遇殴打

袁同学告诉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他今年22岁在外地读大四,因临近毕业季,他在2月27日来到北京找工作。当天晚上5点多,他使用优步软件,从东四环南路叫了一辆车。因行驶途中遭遇堵车,加上自己有事情要赶时间,袁同学称跟司机商量可否将地点改到北三环,“司机不同意,说不知道在哪,我提出可以导航,他也不同意,走到东风北桥地铁站时,我提出要下车乘地铁。”

袁同学出示的当时订单

袁同学出示的当时订单

袁同学称,在他下车后司机跑着向其追过来,“他揪着我脖子,打了我左眼一拳,然后就掐我脖子,踹我一脚。”殴打完袁同学后,司机很快上车逃走。袁同学称,当时感觉眼睛有些肿,但以为并无大碍,再加上赶时间,袁同学匆匆离去。但在第二天起床后,袁同学发现自己眼睛已经肿大到无法睁开。在前往医院检查时,医生称其伤情较为严重建议报警。

袁同学提供的同仁医院诊断说明书

袁同学提供的同仁医院诊断说明书

随后,袁同学前往将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在受案回执显示,袁同学报称的故意伤害一案在3月1日已受理。袁同学提供的同仁医院诊断报告书显示,他的左眼眼眶内壁和下壁骨折。

袁同学提供的派出所的受案回执

袁同学提供的派出所的受案回执

乘客称司机为心情不好打人泄愤

袁同学称,当时司机实际驾驶车辆和车牌均与优步上信息不符,注册车辆是斯柯达明锐,实际驾驶车辆是一辆北京吉普213。司机称自己车辆已使用十几年,不符合优步注册标准,使用朋友信息注册优步。袁同学表示,司机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时,称自己做生意失败,心情不好,遇见小事就会被激怒,打人泄愤。目前,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多,袁同学称他的鼻子还偶尔会出现流血症状。

诊断报告书显示,袁同学的左眼眼眶内壁和下壁骨折。

诊断报告书显示,袁同学的左眼眼眶内壁和下壁骨折。

4月14日,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从优步公司处了解,目前正根据保险理赔流程帮助乘客收集材料,等材料齐全后将会立即启动理赔。优步已对该司机账户进行封停,永不再与其有任何合作。优步公司表示通过平台注册的车辆,必须是五年以内的车龄。

朝阳警方表示,司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律师:优步公司也需担责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 于优步公司在事故中是否应承担责任,姜健律师表示,优步公司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司机与优步属于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 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为 何优步、滴滴打车平台屡次出现乘客安全事件,姜律师称首先是这些软件的普及使得用户增多,其次多数司机未经过正规的选择与培训,往往各类人员都有,素质不 一;第三是打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平台无法对司机进行有效的约束监督及处罚。部分司机并非以提供出租营运为谋生手段,对于违规司机封号的处 罚,威慑可能也相对较弱。

本文作者/风凌少年 编辑 / 小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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