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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办低保发现被上班 月工资3500元(2)

2016-04-02 11:48:4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参与评论()人

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3月30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孝感市低保局的工作人员。

据介绍,低保的办理流程十分严格,居民提出申请后,低保部门首先要入户核查,初步确认后,还要在民政部门的一个全国联网的查询系统里,查询申请人的工作工资情况。

“这个系统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税务、人社、公安部门。工作工资数据,主要是由企业申报的,其中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工资等信息,不可能出现录入错误的情况。”

当日,记者联系上了武汉恒创世纪印务设计有限公司余某。余说,他们公司确实没有老谢这个职工,没给他发过工资,也不认识他。“我们公司很小,总共只有六七个人,每一个人我都认识,绝对没有老谢这个人。”

“我最近也在为这个事头疼,前两天特地跑回去给他们开了证明。”至于为什么会有老谢的就职信息,余某依旧表示自己也纳闷。“可能是录入错误。”

“姓名和身份证号都录错了,而且错得刚好能匹配上,您觉得可能吗?”面对记者的疑问,余某表示“需要调查一下”。

公司承认是“避税”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北山川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鲍志江。鲍律师说,老谢等人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被工作”,“被发工资”,可以从他们的工资数目去分析。

“他们两人的工资都是3500元,这个数字刚好是湖北省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加起来的这7000元钱,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鲍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的公司为了偷税,在列支成本方面做手脚,给一些不存在的员工发工资,这样增加了公司的费用支出,就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很明显,这家公司编造了两个员工,虚增了成本。编造的假工资既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又要尽量更多地冲减企业利润,更少地缴纳税款,所以就选择了3500元。”鲍律师分析。

当日下午,余某向记者反馈了他的“调查结果”。余某坦承,编造员工信息,确实是为了“避税”。

余某介绍,老谢开始领工资是去年4月份,当时的公司会计已经离职了。他通过各种途径,联系上了这名会计,会计承认,编造员工信息就是为了避税。“当时很多人都这么做。”

余某强调,这件事自己并不知情。这名会计又是如何知道老谢的个人信息的呢?余某称,这名会计也记不清了。

昨日,记者将所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武汉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调查,如查实该公司确实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而在应城,老谢正在等待应城市低保局的走访确认,以便消除这个“莫名”记录带来的影响,让他可以成功申请到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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