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驾校教练醉驾撒泼 、10年不得考证驾车
晨报记者 邬林桦 报道 日前,上海某驾校教练顾某醉驾并发生两车碰撞,撒泼耍横。宝山交警迅速到场,对其依法严处。
3月16日上午9时40分许,宝山交警一中队接报称,沪太路场中路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事故。民警到现场后发现,事故一方当事人顾某浑身酒气,面对民警询问,回答语无伦次。在进一步询问过程中,当事人竟然发起酒疯,对民警多次推搡冲撞,并将民警警衔撕损。随后,增援民警赶到将其控制后,送至大场医院静脉抽血鉴定发现,顾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经了解,今年57岁的顾某系上海某驾校教练。事发时,顾某正驾驶着驾校的教练车,属营运机动车。
宝山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顾某因醉酒驾驶,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