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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女子5年瘦60斤遇办证难 警方:无法辨认为同一人(2)

2016-01-15 01:33:28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两人走进派出所后,殷女士又遇到了不巧的事儿,她户口所在地片区的民警出门开会去了,没在派出所内。

“看来我还需要再等了!”殷女士满脸愁容,“我到底应该怎么证明‘我是我’呢?”

自证

身份证、户口本随身携带

由于自己的容貌与10年前相比变化较大,到银行等部门办理业务时,她的身份证、医保卡、户口本都是随身携带的,一旦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她便把所有证件都拿出来,来证明自己是自己。

“上次坐飞机去深圳,就是因为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差太大,差一点儿回不来,太郁闷了!”殷女士说,“现在身份证到期了,如果办不下来,很多事情会很不方便,真是让人着急啊!”

民警

需审查走访证明你是你

据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称,殷女士的容貌的确变化太大,按照相关规定,派出所是要对其进行审查的,辖区民警可能要对她的家人,户口所在地的邻居、亲戚、朋友等进行走访,如果情况属实,符合更换身份证的条件,派出所会马上为其更换身份证。

“10年前的我和现在的我相比确实不像,但是无论怎么样,身份证还得办啊!”殷女士再次无奈地离开了派出所,等待派出所民警的户籍审查。

提示

因整容或疾病容貌大变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这几天,殷女士一直在考虑自己由胖变瘦导致身份证无法更换一事,她后悔当初没有多拍一些自己容貌发生变化的照片,否则现在就可以拿出来当成证明“我是我”的证据了。“如果是整过容或是特殊情况毁容的,遇到的情况是不是跟我一样?”殷女士表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容貌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新的身份证件,以免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麻烦。而对于因整容而发生容貌改变的,在换领身份证时,应该提供相应的整容证明;对于因疾病等造成容貌大变的,则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

目前,民警正在对殷女士的相关信息进行积极调查。

新文化记者 陆续

自述

以前的我如何变成现在的我

“我从小就比较胖,成年后,体重一直保持在70公斤到75公斤。2006年结婚时,体重还是75公斤。2008年怀孕后,我的体重一直在长,最高时曾达到85公斤。2009年生完孩子,我的体重又恢复到以前的水平!可是从2011年开始,就突然开始瘦了下来,5年来瘦了有60斤,以前的圆脸也变成了现在的瓜子脸。

其实我并没有特意减肥,只是生完孩子后,不像以前那样吃得多了,肠胃也变得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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