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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称肇事逃逸没被抓很开心 后自称受害者(2)

2016-01-08 04:03:25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7日16时

  交警:敦促肇事者自首

16时,记者来到绿园区交警大队,车宣科科长王浩表示,1月4日晚在春郊路上确有一起肇事逃逸案,警方在案发后就已经受理,也进行了走访和调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破当中,警方敦促犯罪嫌疑人能主动投案自首。

据该大队一名民警介绍,长春市的监控摄录非常清晰,除非个别出现损坏而未及维修,否则不管车速多快,车牌号都能清晰地拍下来。

7日19时

  网友自称受害者 承认发帖

18时许,一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文,同样是在炫耀肇事逃逸未被警方抓到,行文与百度贴吧里的帖子内容大部分一致。

但19时许,该网友在评论中@长春交警称自己是事故受害者,并很快将那条“炫耀”微博删除。

随后,记者通过微博私信与他取得了联系,之后他多次核实记者的身份,才加了记者的QQ,然后讲述事情经过。他说,他是1月4日晚春郊路交通事故的受害 者,假装“肇事者”在贴吧和微博上发文,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关注,以帮助他找到肇事者,“是有点冲动了……我当时就想删帖了,但删除不了。”

该网友自称姓唐,今年34岁,来自榆树,在春郊路附近租房。他描述了事故的经过:我从来没得罪过人,但我怀疑那辆银色捷达车是故意从后面撞我的。当时没 有声音,我被撞飞了起来,车没有停下而是加速跑了。因为没有开车灯,我的同伴没看清肇事车的牌号。我也是后来看到监控之后才知道发生了啥事儿,后来去了 208医院,头部缝了三针,现在腰和腿全都肿着呢,幸好没骨折。一天住院费就要500多块,还只是打脑震荡的药,因为没钱住院,现在已经回家养着了。我父 亲去世早,母亲一直在给别人家当保姆,我来长春打工,有时也摆摆地摊,没挣多少钱。

记者:这件事挺轰动的你知道吗?

网友:我知道,我这属于在网上散布谣言,正常情况下是要拘留的,如果造成恐慌还有可能判刑。其实我也挺后悔,但帖子也删不掉啊。

记者:你怎么想要用这个办法吸引注意的?

网友:这是我自己想到的,发帖的时候还故意打了很多错别字,哎,是有点太冲动了。

7日20时

  交警:继续调查交通事故

昨日20时许,记者又与绿园区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他们表示,无论发帖的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他们都会继续加紧调查此次交通事故,并敦促肇事逃逸者尽快自首。 新文化记者 文直

责任编辑:茅敏敏 SN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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