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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劝服入户抢劫男子后因同情给其900元

2016-01-05 03:33:21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女子劝服入户抢劫男子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戴某来京务工,不料遭遇骗子公司,遂心生歹念,尾随女子入户抢劫,但在对方的安抚下停止了抢劫,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听完戴某的遭遇后,女子还好心给了他900元钱,女子朋友得知此事后报警。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戴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海淀检察院起诉。

2015年8月,河北小伙戴某来京务工,谁知刚工作十几天的公司眨眼就人去楼空,交纳的5500元押金也索要无门,他只得再次上网找工作。戴某在网吧上网投送简历时,注意到一个总是在网吧内通宵上网的女孩小悦(化名),于是已经挨饿几天的戴某产生了抢劫小悦的念头。

2015年8月28日、29日,戴某曾两次尾随小悦到其住处,不过因为对犯罪的惧怕,都在最后关头止步。8月30日早7时许,戴某再次尾随小悦来到她所住楼层,在楼道里徘徊犹豫良久,最终叩响房门。小悦询问是谁,戴某并未应答,女孩以为是快递人员就把门打开。开门后,戴某一把掐住小悦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床上,但在小悦安抚的话语中,戴某放开了手,两人还坐在床上聊了一会儿。

小悦教育戴某抢劫是不对的,而戴某也将自己的遭遇倾吐而出。得知戴某的困难后,小悦不免产生了同情心理,把自己钱包内的900余元全部给了戴某。戴某在感动之余,表示钱是借的,回老家后一定偿还小悦,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在出门后发短信叮嘱小悦以后一定注意安全。

后来,小悦在和朋友聊天时提及此事,朋友打电话报警。当日,民警在网吧将戴某抓获,近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戴某提起公诉。“戴某打工被骗原本是受害人,却因为一时贪念身陷囹圄。入户抢劫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因戴某在抢劫过程中放弃了犯罪,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孙爱林 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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