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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仿真枪小贩被抓6年后检方撤诉

2016-01-02 03:27:15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卖仿真枪小贩被抓6年后检方撤诉

“小贩王国其售卖仿真枪案”2015年12月30日上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法院对王国其涉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一案作出裁定,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回对王国其的起诉。此前,该案已历经6年7审,当事人王国其也已经在监狱服刑4年。昨日,王国其的律师周玉忠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接下来,他们会对法院作出的本次裁定进行上诉或申诉,同时,也会要求越秀区法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王国其被抓一审曾被判10年

“当时有客户来到我的商铺,看上了我卖的仿真枪,因为他还要买其他东西,就让我给他发货,我同意了。”2009年10月19日在广州卖军品的王国其像往常一样,跑到货运站去给客户发货,但没想到,这一次却出了大问题。

王国其回忆说,等他从货运站回到家,就接到了货运站的电话,“他们说我的货单有问题,让我去看一看货单怎么回事,然后我就被等在那里的警察逮了。”

当时的王国其,做“军品生意”刚刚两三个月,他在2008年底去广州,卖过玩具、气球等喜庆用品,但因生意不好,看到商场中很多人在卖“军品”,所以才转卖帽子、军鞋等军品,但他没想到,“转行”没多久就出了事。

2010年5月13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称“被告人王国其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检方指控称,2009年10月19日,王国其在办理其向他人出售的枪支托运手续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共缴获各种枪支21支,经鉴定,13支属于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2支属于仿真枪,3支属于以电能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2支属于以弹簧势能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1支无法鉴定。

王国其告诉北青报记者,“刚开始,我们家都认为没什么事,觉得就是卖个玩具,但后来一下子判了十年,大家才慌了,受不了了。”

该案历经6年7审

在王国其的律师发给北青报记者的判决书中发现,该案前后共历时6年,从2010年5月13日一审判决“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到2010年12月20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再到2013年4月16日广州中院再审改判4年,接着2014年6月4日广东高院撤销原判,发回越秀区法院重审。

之后,越秀区检察院以本案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起诉,法院准许,可王国其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又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5年12月30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称“准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王国其的起诉”。

2013年4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改判处王国其有期徒刑4年,判决书上写道“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自2009年10月19日至2013年10月18日止”。

“那时,我在监狱已经待了三年半多了,”王国其告诉北青报记者,因为上述案件,他一共在监狱中整整待了4年,“从2009年10月19日到2013年10月18日,我整整在监狱待了4年。”

会申请国家赔偿

在案件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王国其于当天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2010年12月20日后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2013年10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4月18日被解除取保候审。

在王国其案件中,北青报记者发现,在2014年11月17日和2015年12月29日,公诉机关曾经两次以“本案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对王国其的起诉,12月30日,越秀区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但王国其的律师周玉忠告诉北青报记者,“接下来,我们会对法院作出的本次裁定进行上诉或申诉,同时,我们也会要求越秀区法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而关于“哪些证据发生变化”的问题,王国其称,他曾经询问过法院,但法院没有回应,开庭过后,他和律师曾直接去检察院问公诉人,他们称“由于审理王国其案期间有两个不同的枪支鉴定标准”,所以就撤诉了。

周玉忠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两个不同的枪支鉴定标准,指的是2001年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和2008年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依据》,二者的鉴定标准不一致。

对话当事人

王国其:我想要个判决我到底有罪还是无罪

北青报:2009年10月19日那天的情况,您还记得吗?

王国其:那天客户去我的商铺看中了我的货,但当时因为客户需要拿别的货,所以就让我给他发过去,我同意了。后来我去货运站发完货回到家,货运站就打电话给我,说我的货单有问题,让我过去一下看看货单怎么回事,我就又回去了,结果警察就在那里,我就被逮了。

北青报:您从事的是什么生意?从事多久了?

王国其:我是河北人,2008年底到了广州,刚到广州时卖过气球、玩具等喜庆用品,但生意不好,后来连柜台租金都出不起,没办法,因为看到商场中很多人都在卖军品,后来就跟着做,但做了两三个月就出事了。

北青报:您说的军品是什么意思?有仿真枪吗?

王国其:就是卖帽子、军鞋等,里面有仿真枪。

北青报:您在狱中一共待了多久?是怎么过的?

王国其:从2009年10月19日到2013年10月18日,我前后总共在监狱待了4年,后来被取保候审,之后又被解除取保候审。

北青报:在狱中这4年,您都是怎么过的?

王国其:我本身就是一个老农民,没想到忽然就被弄进去了,我刚到看守所的一个多月,一直迷迷糊糊,好像傻了一样,很多事说了就忘,真的特别害怕,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过、听过这些事情,我自己的事情也想不通、想不明白。(那一段时间)真的很难熬,怎么说呢,每次说到这件事,我都很激动,很气愤。

北青报:会跟人谈起您的案子吗?

王国其:我在看守所和监狱时,告诉过很多警官和犯人我的事情,但是每一个人都跟我说,卖玩具枪不可能判十年,(说我)绝对是真枪,每个人都不相信我,但这(反过来)更坚定了我的信念,我是没罪的。

还有,我也在监狱中看了很多法律书,包括刑法、诉讼法、宪法等,真的看了很多。

北青报:您一开始想到会判十年吗?

王国其:刚开始,我们家都认为没什么事,觉得就是卖个玩具,也没想请律师,但后来一审判了十年,大家才一下子慌了,真的受不了了,我的家人在这段时间帮了我很多很多。

北青报:之前看过枪支类的法律吗?

王国其:没有。一审时,法官问我,判决书下达之后上不上诉,我说肯定上诉,卖玩具判十年,肯定上诉。法官说,我们也希望你上诉,上诉之后判决对我们今后也有一个指导的意义。

北青报:2014年12月,区检察院撤销起诉,为什么您还坚持上诉?

王国其:检察院撤诉以后,我想,我一定要有一个明文的判决,我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如果不给我一个明确的实体判决,我还是怕我有案底。

在2014年10月份左右,有一次我去邢台跟建筑工地的一个老板去看活儿,住在一个旅馆,身份证登记后,我们出去吃饭,吃完后,警察在查旅馆,虽然没有查我,但后来老板问我身份证是不是假的,我说不是,但我想可能是因为我的身份信息有案底。

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走在街上我是什么身份,会不会有警察抓我,说我是(从监狱)逃出来的。

北青报:您出来后都是怎么过的?有什么样的变化和不同吗?您的心境有没有变化?

王国其:刚出来时,我有点蒙,不相信自己是真的出来了,整整大半年,这股劲儿都没过来,孩子也大了,母亲都八十多了,欠了一堆外债,生意也不好做,压力很大,除了生活的压力,还有就是案件,距离我出来已经两年了,案件还没有最终终结。

北青报:孩子现在还在上学吗?

王国其:我出事时,我的小孩才13岁,后来孩子觉得在同学面前很没面子,再加上老婆自己一个人在广州,生活压力很大,所以两个孩子就都辍学了,现在每天就是帮帮老乡的忙,挣点钱。

北青报:您出来后找过什么工作吗?

王国其:当时我回老家过完年后,2014年就去了广州,本来想找保安的工作,但人家看了我的身份证后,说不行,所以我想,可能是我“有问题”,一直没找到活儿。后来干了半年摆地摊、卖水饺等,当“走鬼”,我和妻子两个人也因为生活压力吵架,实在撑不下去了,我就回到老家,去工地干活。

北青报:这件事对您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王国其:以前我也是很开朗的人,爱说爱笑,现在很少去交流和沟通,心里有阴影,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从“里面”出来的人。有时候朋友们说“你什么时候出来的啊”,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算知道朋友是开玩笑,但我心里真的特别不舒服,毕竟我又没偷、没抢、没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本组文/本报记者孟亚旭供图/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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