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在接受采访。 孙权摄
陆勇生活照。 孙权摄
原标题:中国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将助丙肝患者赴印度治疗
中新网南京3月5日电(孙权)47岁的江苏无锡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廉价抗癌药而被称为中国“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在经历了被抓、被关到检察院撤回起诉后,这位中年男子直言,自己不会提出国家赔偿,也不会放弃对其他病友的帮助。下一步,他将帮助国内丙肝患者赴印度治疗。
2002年,陆勇被查出患慢粒白血病,为治疗疾病,他开始服用一款名为“格列卫”的进口抗癌药。虽然这种药品可以稳定病情,但2万多元一盒的价格让陆勇难以承受,一次偶然的机会,陆勇发现印度有此款药的仿制药出售,价格为4000元一盒。服用印度仿制药3个月后,陆勇发现效果不错,于是其将这个情况通过QQ群告诉了其他病友。
之后,陆陆续续有病友找到陆勇,委托其代购上述印度仿制药。为方便给印度公司汇款,陆勇于是网购3张信用卡,用以帮病友代购药品。数千患者的团购使得这个药价低至200元一盒。但按照中国法律,陆勇所代购的抗癌药由于并未取得中国进口药品的销售许可,因此被认定为“假药”。
2013年,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办一网络银行卡贩卖团伙时,将陆勇抓获;2013年11月23日,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陆勇被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7月,陆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此期间,陆勇的300多名白血病病友曾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6个月后,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决定向法院请求撤回起诉,2015年2月26日,沅江市检察院正式对陆勇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称其行为不构成相应罪名,并表示,“对陆勇定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不诉有三种,绝对不诉、相对不诉、疑罪不诉。之前检察院说不起诉我,就是绝对不诉,意味着我之前的所做作为并不违法。”陆勇坦言,现在事情已经结束,检察机关也做出了公正的裁定,经历过这件事情后,自己不会再帮病友们代购了,但会给他们提供信息和其他帮助。
在接受采访时,陆勇向记者透露,其今后将帮助国内丙肝患者前往印度治疗。“国内丙肝患者很多,但中国目前的抗干扰素治疗效果有限,在美国,现在已有了最新的治疗丙肝药品,治愈率有80%到90%。但这个药品价格昂贵,大约费用是1000美金一天,同样的仿制药在印度,只要这个价格的1/10。”陆勇称,印度药企在仿制该药品之前已与美国药企签了合同,规定仿制的丙肝治疗药品只能在印度本国使用,所以,今后中国的丙肝患者走进口药品代购这条路不适合,或可考虑通过医疗签证的办法,去印度三个月,来治疗丙肝。
“现在每年世界各地去印度求医问药的患者大约为15万人,我们中国的患者也可以考虑这样的途经。”陆勇称,自己前期已与印度方面接触,一些手续和流程也已搞清楚,3月份就要去印度一趟,力求促成此事。
有媒体称陆勇为中国“抗癌药代购第一人”,但陆勇认为自己只是举手之劳,在能力范围内帮助其他病友是应该的,毕竟生命宝贵。陆勇同时也承认,药品专利权确实需要保护,如若不然,现在的药企一味强仿,就不会有药企用心用力去研发新药品,会阻碍人类文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