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局长父亲与律师儿子勾结,敛财近200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岳三猛)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本应知法守法。但有些律师却利用独特身份知法犯法,最终身陷囹圄。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日前,山东烟台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烟台开发区工商局原副局长曹高山与律师儿子曹忱勾结,共同受贿达188万,结果父子双双获刑入狱。
负责山东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曹高山让儿子给9家企业当该业务的代理律师,进而收取高额代理费。实际上,该申报企业可自行完成。
儿子当律师没案源,父亲拉一把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58年10月的曹高山为山东招远人,一直在烟台工商系统工作,历任开发区工商局副局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2015年7月22日被刑拘。至于其子曹忱,是一名80后,1983年3月出生,系山东某律所律师,2015年8月被捕。
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曹高山的受贿事实共有14笔,共计190万。其中与儿子曹忱共谋的有9起,共计188万。
从情节而言,前5起事实比较简单:有4家当地企业想申报“山东著名商标”,而分管该业务的曹高山提供了帮助,便相继收了1.5万元的购物卡。此外,当地一家医学美容医院因虚假广告被罚,后找到曹高山,送了5000元现金。
后9起事实的模式较为雷同——父亲办事,儿子收钱。曹忱当了律师后,没什么案源。身为副局长的曹高山就想到,不如让儿子代理申报“山东著名商标”。听到父亲如此说,曹忱表示不懂该业务,自己也从没办过。
曹高山以下的话,令儿子彻底答应一块干:不要紧,他在工商局就负责这件事,不但可以介绍代理企业,还能帮疏通市局和省局的关系,进而帮助代理企业申报成功。
(曹忱)
然而,据法院查明,企业完全可以在工商局的指导下完成参评工作,不用聘请律师代理。尽管如此,在2011年6月至2014年9月间,父子二人还是将这种“狐假虎威”式的勾当干了9次,受贿达188万。
从具体方式来说,曹忱根据其父亲提供的信息,以个人名义与申报企业签订代理协议,并约定企业先支付代理费,等政府奖励到手后扣除先付的代理费,再对半分成。对此,曹忱所在的律所根本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