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气渐热又临近暑假,家长又开始担心孩子会到河边玩耍发生危险。三名小学生前年暑假到大坝边玩耍不幸溺亡,三个孩子的家属因与河道管理部门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昨天,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经调解,河道管理部门最终向三个家庭赔偿共计60万元人民币。
小李、小王、小张均系北京市通州区一小学的学生。2015年的暑假,三人在村旁的河边玩耍时,从大坝掉落,均不幸溺亡。后三个孩子的父母多次同河道管理部门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三对父母分别将河道管理部门起诉至法院,每家向河道管理部门索要赔偿款60多万元。
庭审中,三对父母称河道进入大坝处的警示标志不明显,河道管理部门未尽到管理义务。河道管理部门则称,河道旁已经竖立了警示标志,三少年溺亡实为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法院经多次调解,河道管理部门最终向每个家庭赔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