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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副教授与在押服刑女结婚 上演“穿越高墙的爱”(3)

2017-05-25 01:40:34    新疆晨报  参与评论()人

大学副教授与在押服刑女结婚 上演穿越高墙的爱

服刑人员王某说,“在监狱十几年了,见过太多离婚的,还第一次见到有人结婚,这才是真爱,我为她高兴,我们犯了这么大的错,亲人、爱人也没有抛弃我们,所以我们应该感恩,珍惜那些爱我们、不放弃我们的人,同时也看到了监狱在法律之外的温情。”

“我有幸见证了他们的幸福,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也相信米某在以后的改造中会更加积极努力,希望她早日回家享受这来不易的幸福生活。”新疆女子监狱一监区民警高菲菲说。

据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介绍,为在押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这在新疆女子监狱是首例,但在新疆监狱系统,并不是个例,服刑人员是可以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条件是,应当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地的登记机关。

原标题:大学副教授与在押服刑女结婚 上演"穿越高墙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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