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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给交警送“胡乱作为以权谋私”锦旗 遭拘留5日(2)

2017-05-22 02:41:13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可能是他对我们处理程序不清楚。”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李寻虎介绍,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交警调解损害赔偿的,在收到事故认定书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然而,该起事故中,谭某对事故认定无异议,他虽然提交了调解申请书,但另一方并没有提交调解申请书,所以警方还没有进入调解程序。对于谭某的过激行为,李寻虎认为,“娃也是年轻,着急、冲动”。

交警:事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事发后,谭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向交警大队写了书面道歉信。华商报记者在这份书面材料上看到,谭某对当天他因一时冲动给交警送这面锦旗的行为,表示“特别后悔”。当天下午,谭某在微信朋友圈,也公开向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歉,并让大家帮忙转发。

当天,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负全责的贾某赔偿车辆受损一方1100元。谭某对5月3日发生的这起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也表示很满意。

兴平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办案民警称,送“锦旗”事件发生后,有群众拍照发到朋友圈,并大量转发。虽然事后谭某非常懊悔,及时发道歉信公开道歉,态度也很真诚,但是其行为已经违法。因谭某的行为扰乱单位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谭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陕西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朝泽称,交警部门对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双方同意,并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一方不同意便无法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程序上应该没有问题。对男子扰乱单位秩序,警方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也是有法可依无可厚非的。建议市民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要采取违法、过激行为,这样不仅不能维权,反而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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