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6名地方厅级干部被检察机关查办

2017-05-19 21:36:13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湖南、贵州、四川、内蒙古、黑龙江等地6名厅级干部分别涉嫌受贿罪等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南建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立军(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原巡视员龙跃永(副厅级,已退休)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隋国文(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鸡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正厅级干部张晶川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永先(副厅级)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