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5月8日电(记者谭畅)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8日在湖南省常德市开幕,主题为“面向效率与公平的现代破产法律制度”。
据了解,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中,来自中德两国的一百多位立法工作者、行政官员、法官、专家和律师,将围绕“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问题”“破产财产的分配”和“破产程序中的参与方及其角色”三个专题进行交流和研讨。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表示,2017年是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施行10周年,要根据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充分借鉴、吸纳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中国的实际,不断完善破产法律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部长海科·马斯表示,虽然中德两国背景不同,但通过对话能够交流经验,完善立法,从而有助于促进两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2000年建立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是两国相互借鉴对方在法治国家建设方面有益经验的重要平台。中德双方已经签署了7个实施计划,开展了17次对话,确定了173个交流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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