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5月7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通过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实现立案登记常态化,“立案难”成为历史。数字显示,自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该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187.3万件,同比增长73.7%。
河南是人口大省,也是诉讼大省,多年受理和审结案件量都居全国前列。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初,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就提出“五个坚决杜绝”,即:“坚决杜绝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的‘三不’行为;坚决杜绝在立案时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久拖不立,认真落实当场登记立案原则;坚决杜绝挤牙膏式告知,严格执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坚决杜绝把交纳案件受理费作为立案必要条件,要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随后,河南省法院多措并举,全方位拓宽立案渠道。他们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当场接收诉状,当场立案。目前,河南省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对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经释明,当事人坚持的,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并载明理由。两年,河南省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2594件;对是否应当受理当场不能作出判定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在法定期间不能作出判定的,依法先行立案。
2016年8月19日,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作为原告,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起诉贵州省铜仁市铜鑫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东兴化工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是河南省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一起涉及固体废弃物的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对这起新型案件,洛阳中院当天立案受理。
河南省还拓宽立案渠道。2016年11月28日,全省法院同步开通网上立案系统。6个月来,全省法院已网上立案2394件。三门峡、安阳等地法院与腾讯公司合作,开发手机微信应用平台微导诉、微应用,实现了微信立案。郑州中院借鉴其他法院经验,在全市法院探索跨辖区立案。永城市法院、温县法院、安阳市龙安区法院等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设备,实现了当事人和律师自助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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