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被村干部截留咋办
江苏泰兴:“预防邮路”帮贫困户拿到了扶贫款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葛东升 印倩) 日前,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志愿者小于,再次走进黄桥镇村民袁小山家的养猪场,只见一窝猪仔正“呼噜,呼噜”埋头吃食。袁小山一看小于来了,立即笑逐颜开地同他打招呼。
然而在2016年5月,小于来到袁小山家时,却发现他吃不下、睡不着。原来,早该发给他的2万元养猪扶贫项目资金迟迟没有发放。问明事情原委,小于迅速向泰兴市检察院作了汇报。2016年6月,泰兴市纪检监察、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专项治理活动。经过调查发现,袁小山早就被列为《黄桥老区富民强村行动计划》里的扶贫户,2万元养猪项目资金不是没有发放,而是被发给了个别村干部。后来,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分,2万元扶贫款也发到了袁小山手里。
袁小山的遭遇让检察官感触颇多:之前,贫困户想了解扶贫资金发放情况,都要询问村干部;相关部门调查扶贫资金和项目的落实情况,要么靠村干部上报,要么调查时依靠村干部配合。如何更好地了解扶贫资金发放情况,保障资金发放到位?2016年10月,泰兴市检察院联合当地邮政公司、农委、民政局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助力黄桥革命老区精准扶贫”活动,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的网络优势和志愿服务功能。目前已与180多户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发放《扶贫工作入户调查表》200多份,在50多个村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开展专题预防宣讲8次,受教育人员达600多人次。
泰兴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彬介绍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助力黄桥革命老区精准扶贫”活动,一方面可以避开村干部的“眼线”,直接向贫困户了解扶贫资金落实和项目进展情况;另一方面也产生了震慑和警示作用,有效防止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侵占挪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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