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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在行动】不放过蛛丝马迹

暗地拉票贿选,想神不知鬼不觉安插“自己人”;拒不配合调查,企图为违纪行为开脱。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县(市)委巡察组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重要举报进行专项督查——

“你有没有给人打招呼拉票?”

“没有,这是有人故意陷害!”3月14日,面对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委第五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质疑,担任了10多年永茂镇芭蕉村党支部书记的于锦华试图为自己的违纪行为开脱,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辩解在证据面前已苍白无力。

兵分三路查线索

3月2日,永顺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永茂镇。据永顺县委书记石治平介绍,巡察组进驻当天,即召开换届风气监督巡察动员会。同时,在驻点的30天里,县内多家媒体连续展播巡察公告,并设立8个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

“您好,我要反映问题。在村(居)‘两委’换届前夕,于锦华和村民于长青到老支书于祖湘家拉票贿选。”3月5日,就在巡察组进驻第4天,工作人员接到这样一个举报电话。

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关注度高、情况复杂、时限要求紧。为尽快查清事实,巡察组决定派出三个小组,对该村换届相关情况和被举报人员情况进行了解,力求在最短时间内锁定问题线索。

第一组人员在走访取证中了解到,于锦华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作风霸道搞一言堂,拉拢个别党员搞“小团体”,群众口碑不佳。2006年7月,他因非法买卖爆炸物品被免去党内职务。2015年10月,又因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第二组人员找到于祖湘了解情况。据于祖湘讲,于锦华和于长青曾提了两瓶酒到家里,拜托他在选举中支持该村纪检员于德财和于长青。走时,于锦华称没带礼物,留下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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