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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

2017-05-04 06:35:32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日前,河北省委决定,今年4月至11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一问责”重点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八清理”具体包括: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设立“小金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清理。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市县乡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4类问题。

河北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敢担当、善作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各责任单位要积极负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河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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