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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招嫖嫖到妻子 对方开价1小时100元(2)

2017-05-04 00:11:37    柳州晚报  参与评论()人

整个晚上,阿强除了气愤,便是心塞。不过,想到自己心里还是很爱老婆的,他不想好端端的一个家因此支离破碎,一番思想斗争之后,阿强还是决定不计前嫌,规劝老婆回家。但是,面对阿强的请求,其老婆没有给予明确回应。

3日上午,阿强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来到派出所,本想举报“梦想时分”带坏了他的老婆,但最后, 他想想还是恳求民警帮忙劝说老婆回家为重。

听了阿强的讲述之后,民警试着拨打了其老婆的电话。得知民警干涉此事,阿强老婆有些不爽, “我做什么工作没有必要跟你们公安汇报”、“他(指阿强)报警就报警呗,大不了离婚而已”……

对于民警“不妨回来好好沟通”的建议, 她也断然拒绝了。

“发生这种事情,阿强仍然选择原谅你,希望你回来,那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一个决定啊!如果你心里还爱他,还爱着你们的孩子,还爱你们的家,希望你能回来……”电话里,民警耐心劝导阿强老婆。虽然最终仍旧没有得到阿强老婆决定回家的答复,但民警已经清晰地听到电话那端传来的哽咽声。

“给她一点时间吧。”民警除了劝慰阿强,也有些无可奈何。

新闻加点料:

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卖淫嫖娼容易传染性病,艾滋等各种疾病。

相关处罚:

对卖淫嫖娼者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 ,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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