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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副校长在办公室被带走 曾有人骂其“烂鱼”被刑拘

2017-05-02 13:13:24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想在官场“平稳着陆”,退休后尽享天伦的聊城大学原副校长孙兰雨,却在办公室被山东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连他自己都无法想到的是,自己几十年的官场生涯竟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孙兰雨站在被告人席上

2017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准时开庭,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被法警带上被告人席。这是继2015年4月他被组织宣布调查后的首次露面。

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公诉

如今的他两鬓斑白,年近花甲,与之前春风得意的副厅级官员形象相去甚远。此时,他面对的是检察机关对其贪污、受贿两项罪名指控。

起步

扎根基层仕途顺遂

1958年5月,孙兰雨出生在山东省阳谷县的一个小村子,18岁时他在当地的一家无线电元件厂找到第一份工作,但自我要求颇高的他并未满足于现状,通过努力,于1978年10月进入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系学习。毕业后,他在北京地质矿产部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谋了份教师的工作,虽然在这个岗位上只干了短短两年,但对于日后他进京协调各项事务提供了多方面的便利。

过够了苦日子的他曾多次暗下决心,要靠自己的能力改变生活现状。1984年10月,凭借这一质朴的信念,他回到了家乡阳谷,从县政府办公室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做起,秘书、副主任、计委主任、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直到2001年1月,他将人生最灿烂而宝贵的年华献给了家乡。

2001年1月,孙兰雨被调至高唐县,在县政府磨砺4年后,于2004年底被任命为高唐县县委书记,46岁便主政高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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