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4月30日电(记者徐海涛)实行市场调节价,使用网约车专用标识,驾驶员需60周岁以下……今年5月1日起,广西南宁市将正式实施网约车管理新规。此次规定试行2年,并在今年5月1日至7月30日设了3个月的过渡期。
依照南宁市新规,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除了符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印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之外,还必须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行驶证,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
在网约车车型方面,新能源汽车轴距要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非新能源汽车轴距要达到2650毫米以上且排气量大于1.6升(含1.6升)。同时,车辆应在内部明显位置张贴或放置网约车专用标识,并按规定进行车辆年审、二级维护及技术等级评定,符合一级技术等级要求;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应先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
在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准入方面,南宁版新规提出,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
针对网约车驾驶员,新规同样在此前出台的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补充:驾驶员应为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应按规定通过考核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南宁市出租汽车改革三个配套文件已全部出台,预计实施新规后将有6000多辆网约车符合准入条件继续运营。作为广西首个出台网约车细则的城市,南宁还将为广西其他城市的相关改革提供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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