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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买卖野生保护鸟类

2017-04-24 04:15:55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自4月23日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野生保护鸟类市场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加工、利用、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重点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和其他野生保护鸟类交易较集中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图为执法部门在通州区上营运河花鸟鱼虫市场查获野生鸟54只。

本报记者 王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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