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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代表监督 不断推进法院工作

2017-04-22 09:36:54    人民法院报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开展代表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要采用了两种形式:一是“请进来”。或开展内容丰富的“公众开放日”,邀请代表到法院实地参观,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座谈,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为推进法院工作建言献策;或不定期邀请代表来院开展主题调研,为代表关注的社会事业提供实践素材或专业建议。二是“走出去”。或定期向人大汇报法院阶段性工作,或由院领导带队走访代表,倾听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回应代表关注的问题。

今后,人民法院还要不断创新途径,让代表监督更有力,法院工作更得力。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把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二是要深化代表联络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完善机制,有力地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三是要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监督工作的实效保障司法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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