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梁士斌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海事政务办理服务规范》,在全国海事系统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政务办理服务工作10项要求,着力规范海事行政审批行为,有效解决因各地服务举措、服务水平不同而给群众带来的困扰。
《服务规范》明确,首问负责人必须负责现场或引导处理政务事项的申请,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一次性告知制”,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期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不予办理的理由;“限时办结制”,海事管理机构在办理期限内完成海事政务事项办理。
《服务规范》还对海事政务办理工作人员的仪容和用语进行了统一规范,将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作为“硬指标”予以考量,让群众不但能“办成事”,更能体验到“好办事”。同时,《服务规范》还明确了各项政务服务举措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加大对懒政、怠政的惩戒力度,列明了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免于追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