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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2017-04-16 08:56:16    人民法院报  参与评论()人

4月15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泾县人民法院在泾县泾川镇闹市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通过展出宣传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案例警示、安全防范等国家安全知识,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教育法律知识,培树“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图为法院干警在向市民介绍国家安全知识。本报记者 周瑞平 摄

4月15日上午,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干警在市民中心广场开展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为过往群众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及涉密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为群众讲解展板内容。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组织现场群众拿出手机关注“平泉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以拓展群众法律视野。周 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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