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物品应及时归还。然而,有人拾到他人物品不但不还给失主,直到民警找上门还想抵赖。最近,南京玄武警方一天内便接到两起失物警情,一位外地游客丢了价值4000多元的奢侈品牌围巾,另一位失主则丢了价值6000多元的手机。有人捡到还拒不承认,在民警的工作下,才愿意将失物归还失主。警方提醒,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如果捡到财物拒不归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1
4000多元围巾丢了,民警追踪购物袋寻回
前两天淮安市民孟女士一家到南京游玩。在某商场购物后,她发现搭在胳膊上的围巾不见了。“这是丈夫送给我的结婚纪念日礼物,是奢侈品牌,花了4000多元呢。这次到南京才特意戴出来,没想到弄丢了。”孟女士向南京玄武公安分局梅园新村警务工作服务站民警反映情况时,显得焦急万分。
民警吴超得知情况后,一边安抚孟女士情绪,一边开始寻找。通过调看商场监控,民警发现,孟女士一家在离开商场下电梯前,围巾从孟女士的手臂上滑落掉落地上。之后,一对情侣经过,看到地上掉落的围巾两人先是犹豫了一阵离开了,但随后很快折回,观察周围无人注意后,迅速捡起地上的围巾放到包里,然后离开。
去哪里找这对小情侣呢?民警仔细观看监控,发现一个细节。这对情侣手中拿着商场内某店铺的购物袋,民警分析两人可能在那家店铺消费过。通过店铺客服,警方联系上了这对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