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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公安入户“规劝” 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17-03-29 20:21:40    平安永福  参与评论()人

3月28日上午,永福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通过耐心上门走访涉案嫌疑人家属,成功劝导嫌疑人家属规劝亲人投案自首。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11日凌晨1时许,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永福镇某KTV包厢有人涉嫌聚众吸毒,随即联合广福派出所、苏桥派出所民警对该场所进行查处。当场查获6名吸毒人员,同时破获吕某飞(已处理)、吕某华(已处理)、林某星(在逃)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一起。

案发后,禁毒大队民警多次到林某星家走访,对其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其家属多做林某星工作,让林某星尽快归案。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和民警的劝说下,当天上午,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林某星主动到永福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以争取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

犯罪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此,永福警方呼吁广大永福群众,如果你的亲人或好友中有负案在逃人员,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规劝和督促负案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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