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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奥动力谴责部分新媒体平台盗播国足12强赛

2017-03-29 20:21:36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公兵)作为2017-2020年亚足联旗下所有12项赛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全媒体版权商,体奥动力29日发表声明,谴责部分新媒体平台对国足12强赛客场挑战伊朗队比赛的侵权盗播行为,认为这损害了版权拥有者的合法利益,将对相关平台的侵权行为诉诸法律,维护体育版权市场的合法秩序和健康发展。

体奥动力在《关于国足十二强赛转播相关事宜的声明》中称,根据2017年2月28日体奥动力与亚足联、拉加代尔签署之合同,体奥动力正式获得2017-2020年亚足联旗下所有12项赛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全媒体版权及转授权,其中包括2019年亚洲杯、2017—2020年亚冠联赛、2018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决赛(即12强赛)等重要赛事。

声明称,作为版权的持权方,体奥动力仅将亚足联赛事相关场次的新媒体转播权独家授予聚力体育,将电视台转播权授予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除此之外,体奥动力并未与任何其他平台达成有关亚足联赛事的转播合作。

声明称,在2017年3月28日进行的12强赛伊朗对中国的比赛中,体奥动力注意到新媒体各平台出现了大量的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持权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直播侵权和点播侵权。在体奥动力列出的名单中,涉及的媒体达几十家。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体奥动力特声明如下:一、以上对国足12强赛事作出播出侵权行为的平台均未与体奥动力进行过任何接洽,更从未获得相关授权,属于侵权行为;二、对于任何涉及侵犯亚足联赛事、体奥动力或者体奥动力合作伙伴知识产权、转播权、点播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我方将依法采取证据保全行为,对侵权行为进行固定;三、酌令以上侵权主体在本声明发布后10日内立即联系体奥动力,主动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四、超过限期的,体奥动力将依法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追究等任何方式,严肃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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