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丁小溪)国务院法制办24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进一步完善了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制度,旨在与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做好衔接。
送审稿的内容包括,人员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有效的出境入境证件,接受询问并履行相关手续。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人员可以要求出境入境人员出示与出境入境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同时,出境入境人员具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情形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有权不准其出境入境;由其他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不准出境入境决定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根据决定机关的通知执行。
送审稿还提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出境入境人员恐怖活动线索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核查。
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4月23日前,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