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两辆电动车差点相撞,两名车主随即发生口角,王某因此掌掴邓某,邓某怒而持电动车大锁击打王某头部,造成王某头部受伤。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邓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16年10月26日10时许,被告人邓某驾驶电动车载着妻子,途经南建五一路口时,因受害人王某在路口信号灯红灯亮时仍然通行,两车差点相撞。两名车主“路怒症”发作,一言不合便当街扭打起来,王某还当着邓某妻子的面掌掴了邓某。被激怒的邓某随即拿起电动车大锁回击,结果击中王某的头部,致其右侧头顶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随后,公安机关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检察官指出,尽管王某违反交通规则在先,但邓某明明有理却以恶制恶,让他最终变成了有罪的施暴者。特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以暴制暴不可取,所有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杜绝危险驾驶,切忌“路怒症”,别让无理变成无脑,别让有理变成有罪。
原标题:男子差点被闯红灯的电驴撞到 一言不合敲破对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