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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童疑遭幼儿园老师公公性侵 涉事老师否认(2)

2017-03-13 21:30:49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周红说,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都认为此事绝不可能发生在幼儿园,“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希望网上不要再传播谣言。”此外,周红向记者强调,此事已对幼儿园造成很大影响,并称目前很多家长来幼儿园询问情况,有的家长甚至要为孩子办理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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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发的警情通报

警方组成专案组立案调查

衡阳市公安局宣传工作人员回应,市公安局已经关注到网上的消息,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暂未定性,案件相关进展情况会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北京律师张新年认为,如果属实,这种行为已涉嫌触犯猥亵儿童罪,实践中,如果不够刑事处罚标准,公安机关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侵犯了幼童的人身权利,也会对其心理和今后的人生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我国目前虽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如最高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但相关规定仍不完备,对性侵害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张新年律师强调,预防儿童免受性侵害违法及犯罪行为的伤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把教育、立法、执法、全社会的监督工作都做好。《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性侵儿童案件呈多发态势,儿童保护形势严峻,希望能进一步引起家庭、学校、政府部门、立法机构、新闻媒体乃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一起为儿童构筑起更加完善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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