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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频频遭遇“黑手” 法律的“锁”不容忽视(1)

2017-03-01 20:01:23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既符合绿色出行的倡导,又实实在在解决了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的共享单车,在重新掀起了“骑车”热的同时,也频频遭遇“黑手”。乱停乱放、私自上锁、破坏损毁等情况屡见不鲜。有人说,共享单车的乱象折射出道德缺失,其实,它更是触碰了法律的底线。那些违规使用、恶意破坏的人也许忽视了共享单车还有一道法律的“锁”。

私自上锁搬车回家 都算盗窃

近日,西城公安分局福绥境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共享单车停在一家门脸店铺前,却被人私自上了把锁,据为自己使用的意图十分明显。

随后几天,民警便多留了心。2月16日,民警偶然发现一名女子骑来辆ofo共享单车,用私锁将车锁在店铺门前。民警便在附近等候,等她出来打开车锁要骑车离开时,立即上前将其拦下。

据调查,该女子就是这间店铺的老板。警方以盗窃为由将其行政拘留5天。无独有偶,有媒体报道称,两名火箭军总医院的护士同样是因为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而被拘留5天。

从近期连续多人被拘的结果来看,很显然,警方已经盯上了共享单车私自上锁的问题,而且明确认定了违法性质。

上锁、藏车,甚至直接将车搬回家的人其实都是为了自己能随时享用车辆,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自私而已。但是,法律人士明确反驳——这些行为并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已经涉嫌盗窃。

上海一打工男子韩某将小区门口停放多日无人问津的摩拜单车搬回了家。摩拜员工通过车上的定位装置确定车辆被侵占,于是报警。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韩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起淮律师表示,这些自行车是共享单车企业的财产,企业通过将车辆投放社会,大家“共享”的方式来运营。作为使用人,只有付费骑车的权利,锁车、藏匿、搬回家,甚至有的将共享单车装进汽车后备厢拉回老家,这些据为己有使用的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构成盗窃。当然,是否犯罪,还要看所盗窃共享单车的价值和当地司法机关的立案标准。

破译密码免费骑车 也属盗窃

半小时1元钱,如果是师生用户,只要5毛钱。ofo小黄车的价格并不算贵,可还是架不住有人动歪脑筋“薅羊毛”。最近网上爆出“ofo免费骑行攻略”,有人发现小黄车机械车锁存在漏洞,上一个用户还车后如果没有拨乱密码,车锁一按就开,可以继续骑。如果能够记住某辆车的密码,又能确保这辆车不被人使用,就能一直免费骑车。网上甚至有人专门录制了视频传授“秘诀”。

张起淮律师说,这种钻漏洞免费骑车,从性质上讲,一样属于盗窃,只不过他盗窃的是租车费用,就像偷电被认定为盗窃电费一样。

“同样,只有盗窃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时,才会构成犯罪。而这种盗窃租车费用的数额通常比较少,即便时间长、次数多,但因为固定证据比较困难,也难以追究刑事责任。”张律师说,但只要有这种行为就是违法,如果被查证,也可以进行治安拘留。

乱停乱放 城管交警应共管

故意损毁车辆 严重可追刑责

共享单车的出现,在方便大众出行的同时,也坏了一些人的生意,因此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惨遭“毒手”,扎轮胎、卸车链、弃水沟、摞成堆、毁二维码……

张起淮律师说,像这些恶意破坏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损毁行为造成的损失,轻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损毁财物的价值达到5000元,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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