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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敲出庄严声——一起感受巡回法庭审案的力量与温情

2017-02-28 22:55:21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西安2月2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郑昕 蔡馨逸)“现在开庭!”

在庄严的国徽之下,主审法官敲下法槌,宣布庭审开始。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是该巡回法庭自2016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办公后,法官敲下的“第一槌”。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6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已分别开始行使职能,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感受到案件审理的专业化与人性化。

根据规定,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本次庭审的这一起案件,不仅标的达到2.39亿元,而且还是民间较为普遍的借款合同纠纷。因此,案件审理的关注度较高。

第六巡回法庭位于西安市南郊。“我今天特意没去公司,一大早就开车来旁听审判。虽然许多民营企业不会有这么大金额的资金纠纷,但是生意场上难免会有资金来往,我来旁听也是一次学习。”

私营企业主张女士说,自己一早从东郊赶来,不仅为了见证“第一槌”,更是为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我对这次开庭还是很期待的,以前经常申请旁听本地法院的庭审,现在还可以这么方便旁听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了。”

庭审开始后,在审判长主持之下,庭审过程节奏明快。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各自拿出证据,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陈述意见、表达诉求。合议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这既符合程序性要求,也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在双方的最终陈述后,主审法官询问是否进行调解,而此时出席的涉案双方实际控制人在征得同意后起身提出调解。不过,经过短暂的休庭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合议庭宣布将对案件依法择期宣判。

“我认真旁听了这次审理过程,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法官和代理人之间和谐法律共同体以及司法公信力在不断构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当天以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的身份旁听。他提到,第六巡回法庭的“第一槌”在程序上符合规范,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文明。“审判长在庭审中都用‘请’‘行不行’这样商量的口吻来询问,充分尊重了代理人,让他们能直接感受到平等、公正和专业。”

贾宇表示,巡回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其职能的发挥反映了司法改革的要求,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巡回法庭所作出的判决就是最高院的判决,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的下移,更接近人民群众,更接近当事人。同时,每个巡回法庭管辖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一致,便于更加公平地审理各类案件。”

“‘谁主审,谁负责’,这无疑提升了审判人员的责任心。”本案审判长、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杨永清法官说,在巡回法庭的架构下,庭长、副庭长和主审法官作为案件承办人担任审判长并审理案件将是常态。除了担任审判长,今后庭长、副庭长不再审核、签发其他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而是由主审法官签发,这充分落实了“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精神。

“‘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这保障了审判的独立性。”贾宇说,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定下的首要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巡回法庭制度的探索和完善中能得到很好的经验。“巡回法庭作为最高法的派出机构,人员每两年轮换一次,既排除了地方上一些琐碎工作的干扰,缓解司法行政化的倾向,又能避免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减少利益固化影响司法公正的可能性,最终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对巡回法庭的司法改革寄予厚望。它对我国的司法发展,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将会产生很好的效果。”贾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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