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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来了,诚信建设需要跑起来

2017-02-21 03:20:55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 韩丹东

“共享汽车”最近赚足了风头。

当然,这番情形也无可厚非。有“共享”“互联网+”这两个主流标签加身,“共享汽车”想不上头条都难。

不过,风光归风光,“共享”与“互联网+”这两个主流标签也让“共享汽车”的未来有几分飘忽不定。

不管是“共享”还是“互联网+”,都决定了其参与者的不唯一性,甚至还有某种程度的匿名性。从社会既往发展看,参与者越多,从众效应越突出、法不责众的心理越明显。此种情形下,“共享汽车”面临的风险不小。

这并非杞人忧天,“共享单车”已有前车之鉴,在此也不必赘述。依“共享单车”的惨痛经历,“共享汽车”也面临遭损毁的风险,尽管不少平台都提前作了声明也有一些罚则,但敌不住“高手在民间”,更挡不住别有用心之人,毕竟,汽车的价值比单车可高多了。

杜绝这些风险,既需要法律,也需要诚信;既要硬约束,也要软环境。法律问题好解决,诚信软环境却需久久为功。

“共享”本身就是一种自律的理念,本身就对社会诚信环境有较高要求。在社会诚信软环境仍在大力建设的背景下,发展“共享经济”,开好“共享汽车”,难以寄希望于诚信意识瞬间“爆表”,只有大力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这一条路。通过失信“黑名单”等具体措施倒逼公众诚信意识提高,唯有如此,“共享经济”才有植根的土壤,“共享汽车”才能真正开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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