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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曹天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主动报告本地区、本部门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设区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送省政府法制办,由省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省政府。报告报送后,应当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同时可以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