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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考改革破除“唯分数论”(2)

2017-02-18 07:45:54    华西都市报  参与评论()人

未来四川省高考录取改为

“两依据、一参考”

核心解读

两依据

3门统考科目成绩3门选考科目成绩

一参考

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备受关注的四川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于2018年下半年出台,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了高考改革的五大方向。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录取模式,将由原来“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改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那么,3门必考、3门选考包含哪些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赋分?下面将一一为你解读。

3门统考:语文、数学、外语

其实在去年4月19日出台的《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就曾详细描述过改革后的高考新模式。《方案》提出,从2021年开始,四川对高考科目设置“动刀”。即统一将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3门选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

《方案》进一步补充明确,选考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

需要注意的是,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将在四川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

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2016年8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提出,为探索总结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做法经验,今年四川省确定在成都市、宜宾市和眉山市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

目前,试点市州已拟制试点工作方案,在本地区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了安排部署,正按计划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重在考察学生五个方面的行为表现,以此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尤其是学生在有关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此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最大变化是学生只负责自身行为表现的客观写实记录,学校只负责对学生记录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招生院校结合本校和相关专业对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进行综合评议,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因此,不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每个单项具体赋分。

延伸阅读

关键词

民办教育

四川省民办教育配套政策争取上半年出台

截至2016年底,四川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1112所,在校学生273.76万人,教职工24.6万人。去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引起了各界对地方相关配套措施的高度关注。在新闻通气会上,省教育厅通报,目前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四川省相关配套政策。这些文件都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研究出台。

将及时启动四川省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出台四川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差别化政策体系、放宽办学准入条件、拓宽办学筹资渠道、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健全学校退出机制等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落实同等资助政策、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实行分类收费政策、保障依法自主办学、保障学校师生权益等,进一步完善扶持制度,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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