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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主动上交家里留存爆竹 称这样过年也安心

2017-01-27 08:36:13    新闻晨报  参与评论()人

“以前过年放鞭炮是图个热闹,但现在是讲环保讲平安,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的,不放也挺好的。”昨天,杨浦凤城六村小区居民王先生主动上交了家里留存的烟花爆竹,一家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上交了,我们过年也安心!”

春节前夕,上海警方持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存储等各类违法行为。去年12月1日起至今年1月24日,上海警方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35箱,查处371起烟花爆竹违法案件,42人被处以刑事拘留,105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外环线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上海警方呼吁市民,主动将历年剩余烟花爆竹上交地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或者社区居委,由相关部门进行集中销毁。

  除夕前上交存量烟花爆竹

今年上海警方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力度,同时加大禁燃宣传,呼吁居民上缴家中留存的烟花爆竹。除夕前,杨浦区江浦、控江地区的两位居民分别来到社区居委,主动上交家中存量烟花爆竹。

多年来,家住杨浦区江浦街道唐山路的陈先生一直从事殡葬一条龙生意。2015年年中他从正规渠道购入了一批烟花爆竹,准备平时做生意时使用。2016年元旦开始,新的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行,本市外环线以内禁止出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购买这些烟花爆竹花费不小,陈先生心里也抱有些许侥幸,想再“看看形势”、“轧轧苗头”。于是,他就将这批烟花爆竹藏在自己的门面店仓库内。让他没有料到的是,2016年以来外环以内禁燃禁放的力度丝毫不减。今年年底,派出所民警、居委干部又多次来到店里进行烟花禁燃宣传。

“现在遇到红白喜事,顾客主动提醒我不能放炮仗!”眼看年关将近,之前还在观望的老陈终于下了决心。1月25日下午,他主动联系江浦路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和居委干部,将总计24箱的高升、大地红鞭炮上交到了居委会。

小年夜,又有多位杨浦居民主动上交家中存量烟花爆竹。凤城六村小区居民王先生来到居委会,主动上交礼花弹、小烟花等各类烟花爆竹8箱。东方名城小区居民也主动向社区民警上交家中留存的烟花爆竹,共计鞭炮1000响,高升8个。截至目前,杨浦警方已收到全区居民主动上交的各类烟花爆竹172箱。

  建材店偷卖烟花爆竹被查

建材门面店偷卖烟花,老板只能在“班房”过春节了。昨天是小年夜,嘉定警方经缜密侦查,捣毁一烟花爆竹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缴获非法烟花爆竹175箱。

昨天中午,外冈派出所民警在社区走访排查中发现,位于嘉松北路冈峰路的一家经营装修建材的门面店有出售烟花爆竹嫌疑。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在门面后面的一个房间内,发现堆放着大量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

老板王某辩称,自己前年有证销售,这些烟花爆竹是前年卖剩的,没有退还给进货方,也不用于销售。但是,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事实并非王某所说的那样。他近期通过以前买卖烟花爆竹的朋友圈,偷偷摸摸地进行销售,还在不久前通过非法途径进了一些货。在大量事实面前,王某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嘉定警方表示,春节临近,警方将加强各项烟花爆竹管控措施,从源头上堵截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全力确保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

  严查外省入沪烟花爆竹

尽管广大居民已经知晓本市外环内禁燃以及必须到指定销售点购买的规定,但仍有少数居民存在侥幸心理,悄悄捎带少量的烟花爆竹入沪。近日,宝山交警支队洋桥检查站查获多起市民从江苏浏河等地夹带烟花爆竹入沪的违法案件。

宝山罗店地处郊环外,与江苏浏河仅一桥之隔,不少家住罗店地区的居民因为离中心商业区远,反倒会选择跨省去江苏置办年货,有的会顺带买一些烟花爆竹回来。小年夜前一天,罗店束里桥的周阿姨坐着“沪浏快线”去浏河采购了不少年货,并在当地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买了两个“大蛋糕”和三捆“高升”。回沪时,周阿姨乘坐的公交客车在洋桥检查站入境时被宝山交警拦了下来。通过教育规劝,周阿姨表示愿意配合民警把这些烟花爆竹交给警方处置。

“周阿姨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而且又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万一发生意外后果很严重”。宝山交警支队洋桥检査站站长朱慧说。

据宝山警方介绍,今年1月以来,洋桥检查站已经査获并规劝此类案例三十余起,全部得到居民的配合上交,目前已经收缴各类烟花爆竹97件。在此,警方提醒入境市民,即便是在外省市通过正规销售商家购买的烟花爆竹,也不可以私自携带入沪,对于非法运输、储存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司机迷路进上海烟花被查

1月24日上午,金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民警在对入沪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查获12箱烟花爆竹,在调查中发现司机原本是应该在浙江境内行驶,结果因为走错了路经过检查站时被民警查获。

7时50分许,金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对一辆浙江牌照的入沪SUV 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装满了物品,并且用布遮得严严实实。民警就叫驾驶员把车门打开,结果发现里面全是烟花,经清点总共有12箱。

经派出所民警审查,驾驶员宋某交待了其从浙江海宁购买烟花爆竹后,准备运输到浙江嘉兴进行销售,结果当天6点半从家里出来,走错了高速公路,开到了上海沈海高速公路检查站。

民警告诉记者,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而驾驶员宋某无危险品运输资质许可,其车辆也并非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目前,驾驶员宋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2箱烟花被依法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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