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计委于2016年发布的《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40587.7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占比30.88%,达到12533亿元,社会卫生支出占比39.15%,达到15890亿元,个人卫生支出仅占12164元,占比29.97%。
与2014年政府、社会、个人卫生支出占比的29.9%、36.9%和33.2%相比,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在增加,个人支出比例在下降,那么,为什么公众依然有“看病贵”的感觉呢?
实际报销比例并不高
来自河南省的李先生,最近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做了心血管手术,安装了一个支架,但是回家之后,他发现,作为城镇职工,医药费中有相当一部分难以报销,只能自己承担。
“我是河南人在北京看的病,异地的话,报销比例不高,门诊和住院也有区别。另外,药费里面有很多是自费的,支架是进口的,也不好报销。”李先生说。
尽管各地的医保报销比例在不断增加,但居民实际报销所得仍然有限。以北京市为例,在职职工门诊报销的起付线为1800元,超过起付线,社区为90%,其它定点医院为70%,最高限额为2万元。
“2万元的上限看似很高,有的年轻人一年半载都不会进一次医院,但对于‘老病号’就不同了。”北京一家三级医院的医生坦言,“对于一些久病的人,或患有多种疾病的人,可能一年要去多趟医院,用药也多,可能有其他并发症要看其他科的门诊。门诊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算在这2万元内,自然就容易超过。”
1800元的下限也是同理。年轻人偶尔有个头疼脑热,看病可能花不到1800元,但如果没有其它补充保险,就只能自己承担。
除此之外,有相当一部分药品和材料需要自费支出,这些支出也降低了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本地职工尚有许多不能报销的项目,外地职工异地报销就更难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在2013~2014 年进行调查统计,发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种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3.8%、44.9%、38%,这一实际报销比例,远低于国际上通行的70%~80%有效风险承担比例。
医疗费用在增加
根据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数据,2015年人均个人卫生支出为2952元,而在2014年,这个数字是2586.5元。与2952元的人均个人卫生支出相比,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才21966.19元。
2010年时,我国个人卫生支出为6571.2亿元,占比高达37.5%,彼时其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比分别为27.5%和35.1%。但是,2010年时,个人人均卫生支出仅为1475.61元,为2015年的一半。
人均卫生支出翻倍的背后,是医疗费用在增加。2015年,全国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33.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3%,按可比价格上涨4.9%;人均住院费用8268.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6%,按可比价格上涨4.1%。日均住院费用861.8元。而在2009年,全国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次均费用分别是152元和5684元。
造成医疗费用上涨的原因是多样的。一方面,随着报销比例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更好的医院和更好的药物,另一方面,老龄化比例的上升,使得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越来越多,这些疾病的治疗周期更长,花费更多。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5年,我国年末总人口增加3551万,65岁以上老年人口则增加了2492万。
新的检查手段和手术方式的出现,也提高了医疗支出,例如微创手术取代传统手术,以及CT、核磁等检查更为普及化。
此外,另一种在医疗支出统计数据之外的隐性开支,正在困扰着病患家属。北京的孙先生,去年父亲生病住院。“做手术住院就得有人陪护,护士根本照顾不过来,请护工费用也不少,我们也不放心。”于是,家里四个儿女都请假轮流24小时陪护,陪护期间的吃住费用并不是一笔小数字,因为请假带来的工作收入损失就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