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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宁村民非正常死亡调查:故意致死还是施工意外?(2)

2016-12-13 04:31:33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同时,记者还得知,修路用地涉及永利村72户,目前尚有包括罗忠成在内的8户村民没有签字同意,主要分歧是村民认为补偿太少。但在11月下旬,永利村6组路段就已启动施工。

“为啥补偿协议未全签、补偿款未全发放,就急于施工?”网民“半拉酸丁儿”对此提出质疑。然而,在交通部门和镇、村干部看来,多数人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启动施工,许多工程实际也是这样操作的。

施工启动后,没签字的村民很担心自己“被同意”,于是向镇、村干部表示反对,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灰。

“‘你们村民随便咋个去阻拦,你们是阻拦不住的。’这就是镇长、副镇长说的话。”村民史昌荣告诉记者。

每亩只赔2000元合理吗?

此次事件中,网民关注的焦点还有土地补偿问题:当地老百姓反映这次修路占地只有每亩2000元的青苗损失补偿,没有征地补偿。还有网友发现,当地几年前征地修高速公路,每亩土地补偿了3万元。

对此,长宁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健解释,这是由于高速公路征地与农村道路占地,从土地用途相关制度上来说有着根本区别。

他介绍,修建古下公路,一方面是要拓宽一些已有的老旧农村公路,还要为一些没有通车公路的村组新建道路。一直以来,这个项目都是按农村道路报批、立项的,路面宽度、路基宽度等指标也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对农村道路的认定标准。按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道路用地从分类上来说仍然是农用地,而非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征收这个环节,因此也没有征地补偿费用。

下长镇副镇长苏小勇告诉记者,从今年初开始,镇、村干部就组成工作组逐户向村民们进行动员、宣讲。截至事发前,全镇216户涉及用地农户中,已有90.3%签字同意并领取了青苗补偿费。

耕地被占后影响到农户生计,又当如何解决?永利村村主任罗松表示,按理说应该由村集体组织调配土地,但如今土地确权后调地难度更大,所以古下路项目中,当地在考虑以纳入农村扶贫、民政救助等形式,对受影响较大的农户进行“托底”。“但这个问题我们还在考虑,并没有形成正式的意见。”罗松说。

采访中,记者曾跟随村干部走进古下路经过的永利、大田等村落,发现这里还保持着非常传统的丘陵农村形态,几乎没有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的影子,村民也是以留守老人、儿童为主。确如当地干部所说,这条公路将是一条致富路、便民路、安全路。县里为了修这条路,从2013年就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管如此,县财政还是需要负担项目投资的84%、总共近2500万元。

然而,一项惠民富民的工程却酿成惨剧,这是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等各方应该反思的。

对此事件的调查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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