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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故扎伤女子被判四年半 曾因袭击女子获刑

2016-11-26 03:41:20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男子吕某骑着自行车,无故用锥子扎伤女性路人,昨天,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记者获悉,吕某多年前曾因骑车用板砖袭击女路人被判刑。

今年4月10日下午4点50分左右,梁小姐从兴隆家园走出来准备坐公交。她沿着路边行走时突然感觉后腰被什么刺了一下,紧接着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男子擦身而过,骑车人还回头看了她一眼,随后拐进了前方的胡同。

“我当时只以为他撞了我,但后来感觉后腰越来越疼,一摸流血了,才发现被捅了。”梁小姐随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3月27日,王小姐在朝阳区阜通东大街的一处路口颈部被陌生人扎伤。两起案件的共同点是凶器都是锥子,事发时身边只有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警方经调查很快将嫌疑人吕某控制,但吕某称不认识受伤女子,拒不承认扎人。经辨认,两名女子确定骑车男子就是吕某,经DNA检测,凶器改锥上的基因痕迹和吕某相同。

吕某交代,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间,朝阳区麦子店、太阳宫等地的多起女性遇袭案均是其所为。吕某交代,2009年,他曾因无故用板砖袭击过路女性被判刑。经查,吕某小学毕业后就待业,2002年开始以发小广告为生。他婚后多疑,夫妻两人有矛盾,以至于在家中看电视时,吕某一看到女性角色就开骂。经司法鉴定,吕某没有精神病症状,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病导致的辨认和控制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四年半,吕某不服提出上诉。昨天上午,市三中院终审驳回了吕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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