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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抢救超48小时无法认定工伤 依据从何而来

2016-11-19 04:01:3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杜文良去世后,草堂高级中学出具的工亡补偿申请。

今年9月23日,乐山市草堂高中食堂工作人员杜文良,在收拾餐具时突发疾病,伴随呼吸系统衰竭,并于9月26日宣告不治。杜文良的女儿杜珏在向乐山市人社局申请认定为工伤时,却被告知,因其父抢救时间达到56小时,比《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认定标准多出8个小时,因此“不予认定”。事发将近两个月,杜珏仍在为其父的事情奔走。

昨日,多名法律界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业内对“抢救48小时以内无效死亡”,这一工伤认定标准素有争议,而在实际认定中,关键点在于是否因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照搬“48小时”这一标准,显得缺乏人性关怀。

  工作中突然发病

一份由乐山市草堂高级中学向乐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出具的《关于杜文良同志工亡补偿的申请》,详细披露了杜文良发病当天的情况。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份加盖有乐山市草堂高级中学公章的文件中称,杜文良系该校食堂管理人员。今年9月23日下午6时左右,杜文良在带领工人卖完晚餐后,收拾餐桌时,突然倒地昏迷,并伴随大小便失禁。随后,杜文良先被送至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急救,接着又转院至乐山市人民医院,最终于9月26日上午5时15分宣告不治。

这份文件中同时强调,事发当日,杜文良从上午6时开始安排早餐工作,至发病时,已经连续工作超过12个小时。

草堂高级中学据此称,杜文良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长时间加班和劳累过度突发疾病身亡”,并向上级部门为其申请认定为工伤。

杜珏告诉新京报记者,父亲今年59岁,自1986年以来,已经在食堂这一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了30年。尽管身为管理人员,他一直与工人一起干活。杜珏透露,父亲3年前曾有过冠心病史,并曾经因此住院达到半个月,但本次发病与过往病史是否有直接关系,目前尚无法证明。

  抢救56小时后身亡

尽管有了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书,杜文良的工伤认定过程,依然是一波三折。

杜珏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办完丧事后,她即着手准备申请材料。今年10月8日,杜珏将包括父亲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和工作合同等在内的申请材料,递交给了乐山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科。

今年11月16日,杜珏收到了人社部门下达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新京报记者看到,这份决定书中,对杜文良的救治情况、诊断结论、受伤害经过等均有详细记录,而在认定结论一栏,乐山市人社局认为,杜文良所受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因此作出“不予认定”的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第十四和第十五条中称,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杜珏告诉新京报记者,从入院到最终确认死亡,杜文良共抢救了约56个小时。而正是这多出来的8个小时,使得杜文良的工伤认定申请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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