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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男生与没收其手机老师发生争执后坠楼身亡

2016-11-17 00:29:1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开封一高二男生坠楼后不治身亡 坠楼前曾与没收其手机老师发生争执

新京报快讯(记者 卢通)11月10日,河南开封一高二男生在学校内坠楼身亡。据了解,男生死前曾与没收其手机的老师发生争执,随后被其他老师带至政教处,男生从政教处出来后发生坠楼事件。目前,当地警方将此事件定性为民事纠纷。

死者生前照片。 家属供图

据了解,死者金某某为开封市尉氏县三中北校区高二学生,今年16周岁。死者父亲金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10日晚9点38分,他妻子接到儿子班主任电话,称金某某在晚自习时使用手机,手机被老师当堂没收,后金某某与该老师发生争执,将老师打伤。

当晚10点27分金先生与妻子卢女士赶到学校时,被政教处老师告知,金某某被带至政教处后,趁几位老师不注意,从办公室跑到教学楼4楼跳下,已被送至尉氏三院治疗。据金先生描述,到医院后,当地派出所一位曹姓所长告知孩子“头脑清醒,意识正常”;医院表示,金某某肺部轻微挫伤有少量出血,目前正在抢救。而仅过了十几分钟,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当晚儿子不治身亡。金先生告诉记者,儿子左大腿粉碎性骨折,肺部大量出血,腰椎、颈椎、胸椎均有挫伤。

事后,金先生通过当地派出所调取了学校当晚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当晚9点41分,儿子从政教处出来后不久,有4位男老师也从政教处出来往楼上跑去,视频中听到“去把东边门锁上”等叫喊声。金先生表示,儿子生前曾遭到追赶。

金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当地相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警方告知家属称,目前将此事定性为民事纠纷,由死者承担主要责任,学校为次要责任。

事后,新京报记者多次拨通了学校校长、书记及当地教育局副局长电话,但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尉氏县人民路派出所一曹姓所长在电话中表示,目前该事件的调查结论已经通知到家属,具体可向家属了解。针对家属反映的监控问题,曹所长表示,学校教学楼有多处监控,均可以调取,也有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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