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州特大贩婴案23人获刑,一拐卖20婴儿男子辩称是做好事
医院妇产科医生等人共同参与,跨省买卖多次转手层层加价,整个“产业链”涉及云南、浙江、福建等地。
11月4日下午,温州中院对这起特大贩婴案进行一审判决,25名被告人犯拐卖儿童罪,其中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五个月,2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中,章某辉参与实施拐卖儿童20人,拐卖儿童最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医务工作者李某春参与实施拐卖儿童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
法院认为,25名被告人结伙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中被告人章某辉拐卖儿童人数多,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李某春作为医务工作者,却利用工作之便拐卖儿童,社会影响恶劣,酌情从重处罚。同时,章某辉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林某金,朱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赵某旺、陈某菊、陈某鹏,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被告人陈某某、郑某花帮忙喂养照顾婴儿,在所涉拐卖儿童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且归案后能坦白,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做出如上判决。
图为被告人被带入法庭现场情景
案件回顾
2015年3月29日,苍南县灵溪镇双益小区旁老房子内不断传出的婴儿哭声,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数日后,警方在房内抓获正在进行拐卖儿童交易的章某辉、朱某等9人,并解救出1名男婴。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跨省贩卖婴儿的“产业链”逐渐显露。
此前庭审现场
2013年7月左右,该团伙犯罪嫌疑人章某辉通过他人介绍,在青田火车站附近花6万元买了1名男婴,同年11月20日以8.6万元卖给下家。随着“业务”越做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贩卖团伙中。
据调查,该贩卖婴儿团伙各涉案人员之间不少“沾亲带故”,其中有“情侣档”“父子档”“夫妻档”,甚至还有一家五口“齐上阵”。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分别扮演着“介绍人”“抚养人”“运送人”“收买人”等角色,形成了环节齐全的“产业链”。
其中“介绍人”负责介绍婴儿“货源”,从贩婴团伙获取介绍费用。人贩子则负责联系买家,并将婴儿送到指定的地点,团伙中还有人专门负责临时抚养被拐卖来的婴儿,婴儿的运输环节也有专人负责。“抚养”“运送”等环节的人员均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此案中涉及的26名婴儿大部分经跨省多次转手买卖,层层加价,婴儿被贩卖的价格,从一两万元到近十万元不等。其中,贩卖价格最高的为98000元。主要涉及云南、浙江、福建、河北等地。例如2014年6月,和某在云南怒江州兰坪县花1万元买了1名男婴,后以3.8万元卖给下家梨某,而梨某以6.6万元卖给肖某,肖某加价至7.5万元又转卖给章某辉和朱某,最后朱某以8.3万元卖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