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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判决将女儿扔法院 网友:房子重要还是孩子重要

2016-10-27 09:15: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据报道:近日,上海一对夫妻因不满法院判决,竟然将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法院,网友纷纷表示:究竟是房子重要还是孩子重要?

不满判决将女儿扔法院 网友:房子重要还是孩子重要

姜某夫妻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切悔过。郑岗图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家住上海浦东的一对夫妻来说,房子似乎更重要一些。姜某夫妻来说,房子似乎更重要一些。因对动迁房析产判决不满,为了夺回房子并多要补偿,姜某夫妻在他人怂恿下,将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法院执行局,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以此向执行法官施压。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对姜某夫妻作出了处理决定,被执行人姜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姜某妻子王某因在哺乳期免于拘留,给予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

姜某原住上海虹口区,上世纪90年代,他与外地来沪工作的刘某结婚。2011年,随着老城区改造,姜某一家居住的老公房被动迁,分到了位于浦东的三套动迁房及数十万元的安置款。他们于2014年离婚。之后,刘某向法院提出分家析产诉讼,要求分割相应财产。经浦东法院判决,三套安置房中的一套归刘某所有,同时,刘某应向姜某等支付补偿款40余万元。

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姜某拒不搬出该房屋,其间另娶王某为妻,并于去年年底生下了女儿圆圆(化名)。为了讨回房屋,刘某无奈再次起诉姜某一家,要求其搬出房屋、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物业及租金损失,浦东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姜某仍然以种种理由拒不迁出。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顾悦考虑到姜某家有幼儿的情况,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即便如此,姜某一家依然拒不搬出。眼看姜某没有半点搬离的意思,刘某趁他外出之际,组织亲戚收回了房屋。

得知房屋被前妻收回,姜某一家大为不满,夫妻俩带着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来到执行局,向法官要求讨回房子,并让对方增加补偿金额。

之后,姜某夫妻见要求得不到满足,把女儿扔下掉头就走,并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

对此,浦东法院执行局启动了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将圆圆送到了临时看管机构,同时责令姜某夫妻前来法院接受处理。二人也意识到已犯下大错,很快赶到执行局。

面对法律制裁,夫妻俩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表示悔过,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将配合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据浦东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志根介绍,近年来,部分被执行人为抗拒执行或发泄不满情绪,将未成年人、老年人留置法院的情况时有发生,企图以此对法院施压,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严重干扰。对此,浦东法院执行局一方面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协助,通过加强与相关青少年帮扶中心、养老院等机构的合作,畅通人员救助渠道,实现人性化安置,另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对这类故意妨碍法院正常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相关违法分子。(陈卫锋郑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烨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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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满离婚判决2岁女童被扔法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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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幼儿园的老师告诉露露的奶奶刘敏,露露这一天又突然大哭了,不管老师怎么安慰,都停不下来。这已经是露露从蒲江县寿安镇法庭回家的第三天。

原来,法院20号判决露露的父母正式离婚,但是离开法院时,两岁的露露被父母留在法庭里。她在法院里待了3天,又被妈妈领走,三天后又被送到法庭,最后,爸爸把她接回了家。奶奶说,露露回家后,就时常突然哭泣,但家里人并不知道原因。任性的爸爸不满离婚判决他把女儿扔法庭上

谈起露露被丢在法院的那天,奶奶刘敏一边抹泪,一边说起儿子朱华的婚姻。

朱华和陈红2011年结婚,第二年生下了露露。但结婚后不久,夫妻感情就出现了裂痕,陈红多次提出离婚,并于2014年10月离家出走,回了邛崃老家,随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5年3月20日,蒲江县寿安镇人民法庭判决离婚,露露突然被奶奶从幼儿园接出,随后就被带到了法庭里。当天法院判决露露由父亲朱华抚养,母亲陈红定期支付抚养费。此外,朱华提出的陈红应当支付离家出走期间女儿的抚养、教育等费用共计3600元,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后还有一定的上诉期和生效期,因此判决中的费用没有当庭履行。因为对离婚判决结果不满,朱华把2岁的女儿扔在法庭里,驱车离去。

无辜的孩子待在法院三天

她总是哭着喊爸爸

“他爸爸从奶奶手里接过娃娃,冲过来就放到我们工作台上,转身就走了。”3月27日上午,寿安镇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回忆起当时一幕,依然唏嘘,“小姑娘一直在哭,跟着就追着爸爸和奶奶跑出服务点。”

记者在法庭的监控视频上看见,背着小书包的露露伸着手追逐着爸爸和奶奶的背影,跑出服务点,刚出门口,又被奶奶再次抱回了法庭服务点。这一次,她没能再追上爸爸和奶奶,因为奶奶离开的时候,关上了服务点的门。

露露没有放弃,再次追了出去,独自站在法庭大门口,看着爸爸和奶奶开车离开。“小姑娘哭了近1个小时,后来还几次跑到门口张望。”寿安法庭庭长杜济江说,最终只能让20多岁的女书记员小郑暂时照顾露露,当天晚上,露露的家人没有来接她回家。

从3月20日晚上到3月22日下午,露露一直由小郑代为照顾。“小姑娘很听话,吃饭也很乖,就是晚上睡觉前老哭。”小郑说,每天晚上睡觉前,露露都会哭着喊爸爸和奶奶。

露露被妈妈接走

法院下达通牒后才终于回爸爸家

20日下午,法庭工作人员给朱华打过多次电话:“他接了一次,说什么时候拿到钱,什么时候把孩子接回去,再打就打不通了”。

22日下午,在法庭多次打电话通知后,陈红来到法庭接走了女儿。“孩子半年没有见到妈妈,感觉很陌生,看了一眼就把头偏向一边。”小郑说。

23日,蒲江县人民法院在多次通知朱华来接女儿未果后,对他下了“最后通牒”。“我们告诉他,他这种行为已经涉嫌遗弃未成年子女,并且扰乱了法庭工作秩序,妨害了民事诉讼,要对他进行严肃处理。”杜济江说,3月24日,朱华终于致电蒲江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并且上门承认错误,接受处罚,法院考虑到他认错态度诚恳,也配合接受处理,最终罚款2000元,并对朱华和刘敏都进行了教育。

随后,陈红在法院的通知下,带着露露再次来到法院,露露终于被朱华接回家了。(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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