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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报警称被招嫖女子诈骗700元 被罚款500元(图)

2016-10-14 08:32:07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榆林一男子酒后在微信上与一招嫖的女子谈好服务价格付费后,因房费发生了分歧,对方将其拉黒,男子来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一招嫖女子诈骗,要民警帮其找回损失。后警方根据男子的供述和其微信聊天记录对男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对涉案的另一嫌疑人已立案介入调查。

10月8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沙河口派出所来了一名男子,称自己被一名微信招嫖的女子给骗了,要求民警为他找回损失。民警对男子与招嫖女子的信息内容进行了查看,内容显示10月7日22时许,男子主动与网名叫“钓钩手指头”的女子开始聊天,并谈好了300元单次性服务价格,男子按女子的要求将200元预付金及500元保证金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女子微信转账700元,后又因女子提出还要付168元房费时,双方发生分歧女子将其微信拉黑。

据23岁的男子刘某讲,该微信号是其在今年2月份通过微信附近功能加上的,偶尔会聊聊天,每次聊天女子都会问他需不需要按摩、特殊服务(性服务),他都给拒绝了。10月7日,他与朋友们喝酒到晚上10点多,借着酒劲就问那名女子在哪,自己需要特殊服务(嫖娼),女子称在高新区某高档酒店并给他发送了所处位置图,让刘某直接过去找她,途中刘某与女子通过微信谈好了性服务的价格。到酒店后没有见到对方,当对方提出还需要168元房费时,刘某就很生气地骂了对方,对方也骂了他,并将他微信拉黑。一气之下,他就报警了。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有些微信信息打着招嫖的幌子,其实就是想骗出受害人进行诈骗或者盗窃,大家应洁身自好,不要去搭理对方。以本案为例,“钩钩手指头”到底是男是女,现在都不好说。招嫖原本就是违法的行为,很多受害人在被骗后也不报警,因为受害人知道这样的事情涉嫌违法,说出来也不光彩。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受害人这样的心理,才能屡屡得逞。避免发生这样的事的方式很简单,一旦搜索到或者收到微信上有类似信息,不要去搭理对方,而是第一时间打110报警。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点评:目前发现的微信诈骗,范围涵盖票务、金融、收藏等多个行业领域,犯罪对象不明确,犯罪地点甚至跨国境,打击处理难度大,财产损失难追回。公众对微信信息应提高警惕,不轻信、不贪心、重核实。通讯员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沙河口派出所尹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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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个小社会,蕴藏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里,有太多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由朴素道理延伸出来的法律要义,在每一宗庭审中反复被体现,被阐述。

本期主持人:祁铭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键词:报警招嫖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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